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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库区水污染事件中群体利益保护调查报告

  关于三峡库区水污染事件中群体利益保护调查报告

  ——环境污染中集团诉讼的法律架构分析

  张晖、谢云飞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随着三峡库区水位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三峡库区环境问题的关注也日益提高,对三峡库区水环境的关注尤甚。环境侵权的民事诉讼案例极少,与调研前设想的情况出入很大,其中关于水污染的更加难见。下面将以一案说明。

  一.从重庆江北机场渔场污染案件看水环境污染中群体利益纠纷

  (一)重庆江北机场渔场污染案件

  2005年2月5日晨,数名渔民像往常一样到水库渔场喂鱼,发现自家承包的水库里商品鱼大量死亡。2月6日,环保科工作人员带着当事人到申请鉴定。2月7日,区环保部门对渔场进行采样检测,做出了检测结论:石油类物质是至鱼类死亡的直接原因。同时区渔政所、公安局、环保局三部门会同渔场旁边的重庆江北机场安全生产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负责人排查污染物和污染源,在江北机场货运中心前一加油站发现加油站排水口有油类物资,且出水口附近有被冲刷清洗的痕迹。当事人多次找到安委会负责人协调,要求赔偿所有的财产损失,未果。3月20日当事人到渝北区人民法院立案。3月底,得到渝北区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书,三个案件予以分别立案,并告知4月10日一并开庭审理。在举证期间内,当事人和重庆市渔政渔港管理所委托重庆水产学会水产养殖专家受害渔民的养鱼水域现场进行了实地勘测,做出了损失评估报告,认定受害渔民的养鱼水域被污染,鱼产品不能食用,丧失了商品性,直接经济损失达193900元:渔业损失164250元,治理污染恢复养鱼功能费用21650元,检测鉴定费用8000元。

  渝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重庆江北机场有限公司赔偿黄成富158201元人民币。江北机场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调解答成协议,江北机场有限公司赔偿黄成富123933元。

  (二)从本案看三峡库区水环境污染侵权特点

  三峡库区水环境污染侵权主要有以下特点:

  1、环境污染导致的群体性纠纷多与重庆政府发展规划中的政策性问题有关。

  2、库区水环境污染侵权涉及的案件法律关系呈现多层次性。

  3、倍受社会以及煤体的关注,各方面的力量干预多。

  4、侵害的证据和受损结果不易收集。

  二、环境侵权民事诉讼法律体系完善的必要性论证

  (一)关于环境侵权民事诉讼体系完善的必要

  当事人遭遇环境侵权后的主要解决途径有私力救济和公力救济两种,在此只论后者。调研中我们了解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应急处理,环保局的居间调解以及人民调解员调解的相关情况。结果发现行政处理极不稳定,往往只对大型事故进行处理,且由于各种利益互相牵扯,处理效果不甚理想。环保局则主要侧重于处罚环境侵权者,而很少顾及民事纠纷解决,且调解无强制力和执行效力,作用甚微;调研中我们还采访了开县厚坝镇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廖桂林,得知虽然一般侵权调解工作比较成功,但由于环境侵权往往涉及群体利益与污染者长期经济利益,调解难度很大。而民事诉讼由于法院的独立性和司法的最终裁断性使其拥有从根本上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必然优势,目前的问题便是诉讼机制本身的不健全,没有发挥它本来的功能。

  (二)环境侵权民事诉讼现状

  1、法院的威信

  开县罗家16号矿井的一户人家(离井架约25米)告诉我们,法院是他们最不愿意选择的救济途径。在她家里,井场作业的声音震耳欲聋,面对面谈话都很难听清楚。从1999年开始这家人就无数次地向环保局、政府反映,可至今没有得到处理。2003年特大井喷后政府给距井场100米以内的住户发了5.6万元搬家安置费,但这钱在开县不能实现搬家的理想。笔者告诉她2007年4月1号新的诉讼费缴纳办法规定只需50元就可以请求法院保护她的权利。她平静地回答:“法院不是为老百姓说话地地方,没用。”笔者急忙追问:“50元,为你8年来的痛苦试一下吧。”仍然平静的回答:“值不得。”

  法院在那些最朴质的农民眼里,就是这么不值得。法院和政府是一起的,没有办法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是他们最朴质的想法,也是法院在这群农民眼里的威信和价值所在。

  (三)法院司法实践现状

  重庆市2006年的水污染民事诉讼案件只有7起。我们从渝北法院拿到的三份判决。关于环境侵权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对于受害人的保护规定较多,但在司法实践中还是有缺陷。环境侵权案件中律师一般不愿介入(标的一般不大,加害人势大),使得受害人很难得到保护。

  (三)先行环境侵权民事诉讼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

  1、从行政处理与民事诉讼对照结合调研中发现的真实情况笔者发现有以下几个现象:

  (1)民事诉讼比例很小,功能未发挥。

  (2)农村污染事件多。

  (3)单个受害人的利益很难得到保护,行政举措只针对较大的污染事件。

  (4)行政处理的效果和处理单位的高级别有必然联系。

  (5)证据中需要检测的数据涉及多部门历年来的资料,调查所费人力、物力、财力非一般受害人能承受,同时还会出现行政部门不予配合的情况。

  (6)对于损失的鉴定和费用而言,鉴定机构的规范和费用的减轻是根本。

  (7)处理时间方面,行政处理波动极大,反映了政府、企业、受害人利益博弈导致的不稳定性,而司法稳定才是纠纷解决最终保障。

  2、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异化

  所谓“优秀案例”便是影响很大,高层单位处理的紧急污染案,受害人才可能拥有相对平等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在对全国人大代表黄席樾先生采访中,他告诉我们政府意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对污染企业的“特殊”保护在减少。

  3、诉讼主体资格范围较窄

  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适格的原告须是案件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会使得多层次的民事纠纷不能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

  4、案件的管辖

  现行体制下法院财政受制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财政又取决于企业。

  5、环境侵权构成要件

  (1)侵权行为。

  (2)非免责事由。

  (3)损害结果。

  从环保部门、污染受害者处了解的情况参照上引表格发现目前这项工作是四要件中最薄弱的环节:

  首先,环保部门监测数据粗糙并且涉及商业秘密。

  环保部门宣称其监测报告的内容多涉及企业的商业秘密,不能提供给当事人作为向法庭提交的证据。

  其次,环保局监测与当事人自行委托费用负担问题。

  对于环保局做不了的环境监测,环保局可以委托其他具有鉴定能力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由于申请鉴定的大部分是原告,环保局因为经费问题也不可能为申请鉴定人垫付。这时申请鉴定人可以以自己的财产作为抵押,等待判决后,从胜诉的赔偿金中划取鉴定费。

  最后,对于赔偿之连带或按份责任问题。

  对于单一有毒物质或责任份额明显的侵权仍适用按份责任。如在同一水域周边,一字排开几家造纸厂,造成的损害是应当由这几家企业按照排污量来确定自己的份额。在排污量无法确定的时候,可以按照企业的年产值来确定各个企业的赔偿份额。

  (4)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联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提起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负举证责任。这里的责任仍然是证明责任,即证明处于真伪不明时,加害人承担不利后果。实践中,虽然因果关系适用倒置,但这并不表明原告对于行为与结果之间关系不承担举证责任。

  三、集团诉讼与现代环境污染事件中群体性纠纷的研究意义

  (一)集团诉讼对环境污染侵权受害者的意义

  有没有一种比较好的制度能够快捷、经济地为受害者提供救济?如何通过司法救济、特别是民事诉讼处理社会中发生的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中的利益冲突、诉讼成本与效益、司法资源配置及司法功能等问题?这些共同的问题和共同需求聚合为通过特定的司法途径或诉讼程序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目标,并为此进行了各种以相对经济和集约化的方式为受害者提供救济的尝试和努力。 这时国内学者多把目光放在了一种制度上——集团诉讼。集团诉讼在环境侵权案件中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争取少额多数权利的救济以及制裁和限制强势力企业、维护公共环境利益中有重大作用。

  (二)集团诉讼的概念

  在我国学界,对集团诉讼的概念界定尚未有统一的说法,对我国目前又没有集团诉讼也争议颇多。仔细分析,“集团诉讼”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两种。

  1、狭义上的集团诉讼概念

  严格的比较法学派在使用集体诉讼这个概念时,是特指美国的“class action”。不包括德国的团体诉讼、日本的选定代表人的诉讼和我国的代表人诉讼,作为一种纯粹的对美国法律制度的分析。

  这种定义方式对我国建立群体性纠纷的解决机制帮助不是很大,没有把落脚点放在对我国本土文化和制度上,所以本文没有采取这种定义。

  2、广义的集团诉讼

  广义的“集团诉讼”实际上是作为一种集合性的学术概念,不是特指一种专门性的制度,也叫做“群体性诉讼”。在这个意义上,集团诉讼可以将各国的类似制度统一到这一概念下,美国的“Class action”只是其中一种最具典型性的模式,也包括我国的代表人诉讼。从这个角度就能看到国际社会在制裁集团性侵害和保护分散性利益的问题上面临着相同的课题,并且能看到由于各国对于集团诉讼的态度、政策、制度设计和实践的不同,集团诉讼显示出一种多元化的趋势。

  本文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研究,论及“集团诉讼”问题时,也是这种概括性的学理上性意义上使用这种概念。

  四、环境污染侵权中的集体诉讼(群体性诉讼)实证考察和改进

  (一)环境污染侵权的群体性诉讼的原告资格

  1.现行的环境民事诉讼的原告资格以及代表人的产生

  上面已经论述环境侵权多个层次的受害人,笔者认为都每一层次都能形成本层次的群体诉讼。

  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应有当事人推举代表人,当事人推举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有人民法院指定代表人的人选。

  2.放宽其起诉资格,改进代表人制度

  我国在此方面可借鉴美国公民诉讼制度,扩大原告的起诉资格,规定在环境民事诉讼方面,只要具有“事实上的损害”或“与本案有间接利害关系的”就可以认定为原告具有起诉资格。

  (二)代表人诉讼案件的管辖

  1.级别管辖:在司法实践中,对代表人诉讼的级别管辖的确定则争议较大。在环境侵权的案件中单个当事人的诉讼标的不会太大,加在一起的数额就比较巨大了,即群体一方请求的总额大,而单个当事人的请求数额少。

  2.指定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对环境侵权的代表人诉讼案件指定管辖。可以指定下级法院审理,节省诉讼成本,特别是受害人的诉讼成本,也可以比较灵活地控制审级;另外一方面,也可以通过指定管辖,避免当事人对本地法官施加压力。

  3.建立环境庭。

  (三) 关于诉讼费用承担问题

  1.现行费用的承担

  现在进行一个环境侵权诉讼所需要的诉讼成本较大,一般的当事人无法承担。

  2.对诉讼费用预付方式予以改进。

  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有优势或主要占优势的当事人承担诉讼费用。

  (四)判决的扩张

  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以及人数不确定的情况下,通过权利登记程序使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由于代表人的诉讼权利来源于所有被代表人的授权,因此实际上属于一种任意性的诉讼担当。这种情况下,判决的效力及于被担当人,判决的利益和不利后果均属于被担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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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库区新增一座长江大桥

重庆市涪陵区李渡长江大桥28日建成通车。从此,三峡库区又增加了一座长江大桥。

    如今,在三峡库区,长江流经的每个区县都有一座已建成或在建的长江 http://www.lxexpress.net/ 大桥。

    李渡长江大桥是一座双塔双索面混凝土梁斜拉桥,位于涪陵主城区长江上游,全长822米,
双向四车道,设计基准年限为100年。斜拉索呈扇形排列,采用加强防腐材料制造,美观实用。

    李渡长江大桥通车后,将促进三峡库区城乡统筹发展。据介绍,李渡长江大桥把涪陵区的李渡、龙桥两个工业园区与主城连成一体,促进了涪陵新区的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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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有望成金丝猴最大保护区

日前在武汉召开的中国科协年会上,神农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廖明尧所作的专题报告在大会引起轰动。因为他们经过20多年的努力,不仅推翻了国内外生物学界一直认为神农架不可能存在金丝猴科群的理论,而且更成功地营造出令人惊讶的冬季给金丝猴补食的科学成果。

  20年前发现金丝猴

  神农架的金丝猴,是我国特有的濒危灵长类动物,属国家1级保护区CITES附录I禁止贸易的物种。神农架是我国金丝猴种群分布最东端的地区,是湖北省唯一的分布种群,学者认为,该种群是川金丝猴的一个独立亚种。遗传多样性分析表明,该种群与四川、甘肃和陕西的种群相比,有明显的遗传分化。因此,保护该种群对保护整个川金丝猴种群的遗传多样性有重要意义。

  1977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在中国科学院的支持下,组成科考队走进了神农架的原始森林,对鄂西北的奇异动物进行研究,时任上海师范大学生物系的副教授刘民壮通过向当地人了解,得知他们在原始森林中见过一种毛发金黄,头圆耳短,尾巴长,脸部蓝色,只活动于高山叠林的猴子,经过查阅资料,通过对神农架森林植被和生态环境的考察,刘民壮认为,这种猴子极有可能是金丝猴。

  但是,当他在考察汇报会上表明神农架有金丝猴的观点后,立即遭到了同行及至生物学界权威的质疑,因为刘民壮还尚未获得金丝猴存在的直接科学证据——实物标本。

  刘民壮并没有因此而气绥,他经过一年的奔波,终于在神农架的千家坪采集到了2只金丝猴,经权威机构鉴定确认为川金丝猴,他的推断终于被生物界公认。

  20年后已有1200余只

  在可以观察金丝猴活动的现场,负责该项工作的负责人介绍说,神农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金丝猴的种群已由建保护区时的500余只增长到目前的1200余只,然而,目前的种群数量仍然不能保证该种群的长期存活,种群延续面临着威胁。

  按照国际物种长期存活最小可存活种群5000~7000只的标准来衡量,该种群仍然没有摆脱绝灭的危险,各种人为无法控制的因素,为自然灾害,疾病侵袭及天敌侵害仍然威胁到该物种的生存,因此,我们还需继续努力。专家们都表示,相信神农架一定会成为世界最大的金丝猴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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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公路建设回归绿色 串旅游重镇迎八方宾客

湖北省首条生态公路——神农架旅游公路今年“十一”主体完工并通车。这条公路起自宜昌兴山县昭君桥,终点神农架木鱼坪,全长52。8公里,设计车速40至60公里,是自南面进入神农架核心风景区,并连接湖北品牌旅游“一江两山”(三峡、武当山、神农架)的主要道路。

这条路是利用原209国道路基修建的。线路顺应山河走势,减少山体开挖,既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及沿线珍稀植物,又形成了曲线缓和、连续流畅的视觉效果。在建设过程中,一些林木经异地假植后又种回了路边。

神农架林区交通局副局长袁玉福介绍,这条生态公路造价为4亿多元,比全新修筑高速公路降低支出16亿元。

神农架最早修筑公路是在1960年,当时是为了开采神农架的木材。原林区人大副主任、区史研究者陈人麟介绍,当年成立了房县、兴山两个森林工业局,上万筑路大军南北并进,长23公里的阳日-松柏公路于当年12月通车,神农架从此有了汽车运输。

当年的建设者马国钧回忆:当时没有大型施工机械,工人全凭铁锤钢钎劈出道路。神农架林区公路1966年10月全线贯通,后来其中一部分被纳入呼和浩特到广西北海的209国道。林区公路支线酒九公路神农顶段海拔2880米,是我省公路的最高点。

2000年起,神农架禁伐天然林,经济发展重心转向旅游,公路建设先行一步。209国道复线兴山—新华—阳日段当年建成通车,这条复线绕开了原线部分海拔2000米以上、每年10月-次年4月被冰雪覆盖的路段,保证了林区冬季交通畅通。

袁玉福介绍,目前神农架还有两条出口路正在建设:大九湖至重庆巫山县的省际旅游公路已修到重庆边界;大九湖至竹山县的公路计划年底通车,209国道复线阳日至杜川段也将在本月动工。据介绍,林区在“十一五”期间将形成‘四纵两横’骨架路网,与神农架机场构成立体交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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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吗,神农架

    在神农架生活久了的时候,你会对我们这个世界有一种全新的感受。想想我们人这一生是多么的短暂,光阴是多么的瞬息。对于生命,对于我们这个久居的星球,烦燥是什么,忧虑是什么,幸福是什么,念想也无法诠释。只有当我们处在苍凉之中,我们才会觉得茂盛的森林才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方式,才是引领我们灵魂飞奔的目光。
    如果没有了森林,我们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模样?!而城市这头千手千眼的庞然大物正被更大的喧嚣,更辉煌的灯火,更繁荣的景象所笼罩。但我们却对地球上日复一日的一些毁灭事物感到一种恐慌,一种悲叹。那些消亡的土地森林、古老河流、动物植物、远古风情……无疑对我们是一道道残痕的记忆。有时候,我们的身心就会感觉到需要一种静寂,需要一种辽阔,需要一种意识来安抚我们忧伤的心灵,支撑我们灵魂的天空。在神农架,确切地说在华中第一峰——神农顶,我们可以把念想和目光停留在3105.4米的高度,怀揣着一颗虔诚的朝圣的心情,仰视茫茫的宇宙,完成一次我们对生命的自我超越。
    登临神农顶,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不管是晴天还是雨天,不管是春夏还是秋冬,神农顶所展示的那种静穆,足可以让我们千年万年的走一回,足可以让我们千年万年的朝拜。那种自然如斯的大美让我们的心灵千年万年的永怀敬仰。
    放眼森林,放眼莽莽神农架,在我们眼前流动着千古万古的动植物神话,它让我们的灵魂发疯,在喘息的当儿,我们会觉得世界是如此的和谐,森林是如此的美丽。忧郁、恐惧、失落感都会一扫而光,也只有这亘古如斯的宁静才让我们的生命跟着神农顶的流云一起升华。因而,我常常在灵魂劳累之时来一次心灵的朝圣——登临神农顶,我如歌的念想,我立体的向往,站立在华中屋脊上,通向美丽的梦想——想象它的高峻,它的峭拔,它就是我们心中的神!它就是我们心中的上帝!永远令我们顶礼膜拜!
    它站在那里,只有流云才能在那里停留,只有雄鹰才能在那里飞越,只有太阳才能在它的上面给予万物神圣的洗礼。它的艳美,它的灿烂是来自我们心灵宇宙的寒光。岩石的逼视,氧气的尖啸,森林的舞蹈,让我们在生活中忽略的东西,只有在这样的高度上,在神农顶面前才会如此凸显出来。我们才会觉得自己也和这里的动植物一样,需要氧气,需要叫喊,需要奔跑,需要它们所仰视的一切,需要几亿万年前的生命地带。它就是我们生命的热情火焰。天下可以没有喧嚣的城市,但不能没有我们爱的森林。
    我的神农架啊,我愿你是亿万斯年之前天空飞离大地时留给人类的一颗永恒绿色明珠,一座动植物基因库,一座亿万世纪的森林公园。而今,你好吗,我的神农架!我愿你在全世界的关注和保护下像太阳一样照耀着大地万物的生活,永远守护着我们依你而居的家园。这些年,我一直在思索宇宙、太阳、星星、云朵、地球、人类、土地、山川、河流、森林、还有雪峰……好在我们中华大地上还有像神农顶这样一些山,无法用生命度量的山。站在神农顶下,让我不得不感叹,这是一座真正的山,一座让我们要用一生一世走的山,一座一生一世走不完的山,一座永远启迪我们人生的山。一座生命的永恒丰碑!啊,我的神农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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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璞归真神农架

神农架位于湖北、陕西、四川三省的边界,南濒长江,北望武当山,是大巴山脉和秦岭山脉交结的地方,亦是我国南部亚热带向北部温带过渡的地带,全区面积达3250平方公里,主峰大神农架高达3105.4米,山体雄伟。1978年,国家决定在其中的大小神农架诸峰周围20平方米公里地带建立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金丝猴、珙桐等珍稀动植物和森林生态系统。相传这里曾是远古时代神农氏(炎帝)定居耕田,遍尝百草,采药治病的地方。因山高壁陡,神通广大的神农氏也只好搭架而上因此得名”神农架”。 在旅游资源特色上,–雄峰幽谷、色彩神秘、引人探胜——珍稀动物、花海药园、无与伦比——奇洞怪石、飞瀑流云、美不胜收:
   ①以原始森林及躲过第四纪冰川劫难的植物群落、稀有物种为主要特色的产品。如当今世界难以见到的中纬度亚热带原始森林游,动植物观赏等。②以野人之谜、白化动物之谜、奇洞之谜为主要特色的产品。如白熊、金丝猴等珍稀动物考察,“野人”寻踪游等。 ③以体现山峦风光奇幻多姿为主要特色的产品。神农架“一日之内景不同,四季更替风光殊”。神农之秋和巴东、燕子娅 云海独具魅力,而溪涧沟壑、飞瀑流泉、山石造型、奇树怪洞,展示了“山水画廊”的天然神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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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机场明年开建 将开辟国际旅游航线

   昨悉,神农架机场将于明年正式动工,这是我省民航的第5家机场。

    根据省政府19日与民航总局签下的协议,神农架机场由民航总局、省政府和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共同投资5亿元新建。之前,我省已有武汉天河机场、宜昌三峡机场、襄樊刘集机场、恩施许家坪机场等4个大中型民用机场。据介绍,神农架机场建成后,除国内航线外,还将开辟一条国际旅游航线,促进林区及巴东、兴山等地旅游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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